宁工信函[2020]32号
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以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模式科学有效应对疫情,我厅征集并发布了两批次32个可用于疫情防控的信息技术服务产品,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登记与跟踪管理系统、健康情况实时上报系统、天翼云会议终端、云视讯软终端、联通云视频等产品在多家社区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防控工作中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厅又征集了第三批可用于疫情防控的信息技术服务产品,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应用相关信息技术产品。
联系人 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处 王有平 1800951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