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失业保险人员基本生活 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
发布时间:2020-12-21
来源:银川市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帮助失业人员度过难关,兜住特殊时期民生底线,银川市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各项政策,通过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政策,将大龄失业人员、参保不满一年农民工、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政策全覆盖。1-11月,为5.56万名失业人员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58亿元,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疫情期间基本生活。
一是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2020年5月1日起,银川市失业金标准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提高到90%。一类地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由每人每月1245元调整为1494元。二类地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由每人每月1170调整为1404元。二是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1-11月,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办理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7624人,为13554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10024.87万元,缴纳医疗保险费2238.13万元;为2555名农民合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682.58万元。三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1-11月,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通过系统比对,从领金期满人员中筛选出符合条件139人,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84.63万元,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四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业务下沉、增开窗口、抽调人员、线上办理等措施,引导失业人员安全、有序、就近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审核。7-11月,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审核45785人,其中:现场办理17377人,线上办理28408人。发放失业补助金11559.1万元。五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3-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了一倍。1-9月,为25996名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39.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