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宁夏开展留岗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发布时间:2021-02-19
来源:宁夏日报
2月7日,记者获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决定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面向全区广大留岗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要结合稳岗留工实际,鼓励各类企业对调休不歇班和留岗职工提供精准化、针对性培训服务,开展灵活多样的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就地过年、在企休假的职工,可根据职工意愿,灵活开展工匠精神、法律道德、质量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已享受以工代训的员工不得重复享受;对各类企业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留岗劳动者中非宁夏户籍在岗员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个月。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大数据比对可核实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等情况的,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
继续依托各类线上技能培训平台,对留岗劳动者开展培训。培训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和我区确定的14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将提供“不断线”服务;“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线上培训平台,免费提供线上培训资源以及视频课程、电子书、课件、动画等职业培训教学资源。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联动推出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活动。对留岗人员,提供至少3次以上职业培训信息、推送至少1次培训政策咨询、推荐至少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对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以及以工代训,可根据实际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针对稳岗留工人员的技能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信息要公布,提供“菜单”式培训+跟进式服务。
要根据就业培训工作实际,尊重劳动者和企业意愿,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培训政策规定,切实组织实施好“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确保企业春节期间将员工留在当地、稳在企业、用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