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行“零材料”新举措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松绑减负
发布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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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发《关于规范开展宁夏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适用范围、备案条件、办理流程等进行统一规范,率先在全国推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申请“零材料”举措,解决评价机构备案“来回跑、重复跑”问题,实现由原来的“行政许可制”“线下跑”转为“备案制”“线上跑”的改革新举措。
一是聚焦体系抓谋划,在制度设计上想办法。深入了解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进展情况,多次赴企业、社会、院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放管服”改革和实际工作需求,明确评价机构备案承诺内容、制定承诺内容标准和承诺书模板,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工作指引》,为技能评价机构备案实践操作提供可行制度设计。
二是聚焦承诺抓效率,在申报材料上做减法。通过承诺书线上办理评价机构备案,在备案机构自愿作出能够满足条件的承诺后,主管部门根据承诺作出初步审查意见,直接作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依据。通过备案承诺改革,改变了以往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材料复杂且程序较多的问题,大幅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
三是聚焦改革抓管理,在服务过程上做乘法。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市鉴定中心负责人、全区各评价机构管理人员召开会议,对备案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解读。紧扣“改革、服务”关键词,把评价组织、考务管理权限交给用人单位,积极响应企业、院校、社会评价组织期待和需求,在备案评估、工作方案、技术资源上给予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是聚焦制度抓监管,在事后监管上做加法。坚持“零材料受理,不减质量”原则,在简化备案手续的同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对各类技能评价服务事后监管力度,建立评价机构数据库,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对外提供查询服务。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对于违反承诺和虚假承诺的评价机构,终止备案、取消备案资质,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的申请。
下一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继续聚焦全区服务对象的关切,努力在“放”上多做文章,在“管”上下功夫,在“服”上显温度,不断满足各类技能劳动者评价需求,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