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宁人才办〔2021〕1号)要求,对自治区范围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进行奖励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20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且负责人工作隶属关系在自治区相关单位。
二、申报材料
结题项目负责人需向本人所在单位提交项目准予结题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由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单位审核后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标准,填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20日前报送宁夏科技厅规划与基础研究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xkjtghc@163.com)。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奖励补助资金直接用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奖励,由负责人按各成员在研发方面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三、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朱金传 0951-5032628(传真)
附件: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汇总表.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