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信贷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来源:
各市县(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银保监会、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建立企业信贷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将联合宁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部门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时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依法予以查处惩戒,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查处事项
银行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信贷合同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要求企业将一定数额或比例的信贷资金转为存款;忽视企业实际需求将部分授信额度划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强制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替代信贷资金;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等资管产品;银行要求企业支付抵押登记费用,强制企业购买保证保险;保险公司融资增信保险费率明显高于类似或同类产品等。
二、查处措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对企业反应的情况予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由宁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当事机构予以处罚。
举报电话:12315 5112315 0951-6363590(工作时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级工信部门结合工作做好《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的宣传工作,指导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2.企业反应银行等金融机构违规收费问题时,应据实反应,坚决杜绝恶意举报、虚假反应现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