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16:50:1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运营单位、签约服务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宁非公经发〔2017〕101号),为组织开展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服务对象
  在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成长性好,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生产性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 
  二、补贴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精神和现行工作需要,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不再适用于商标、专利代理、版权代理和管理咨询等服务。
  对小微企业在自治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www.smenx.com.cn)上购买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以下服务予以补贴:
  (一)信息化服务
  1.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上云、数字化赋能转型、智能制造等信息技术服务。
  2.为小微企业提供提升研发、生产、运维和管理等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3.为小微企业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包括为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开拓市场、提供电子商务运营、应用直播和短视频推广产品等信息化服务。
  4.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信息化服务。
  (二)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
  1.为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包括质量检验检测、产品检验检测、原材料性能测试、软件测评等服务。
  2.为小微企业提供产品认证、管理认证和质量管理服务,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服务。
  3.为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工业设计、试验试制、设备共享、技术推广、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服务。
  (三)审计和评估服务
  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审计、税务审计、资产评估、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等服务。
  (四)法律服务
  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法律顾问(不含诉讼)服务。 
  (五)信用服务
  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六)企业迫切需要的其他服务。
  三、补贴额度和补贴比例
  补贴额度:小微企业按照补贴服务内容可自主申报多个服务项目(产品),单个服务项目仅限使用一次服务补贴券,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每户小微企业年度申领和使用服务补贴券总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券发放按照申报的先后顺序领取,至当期服务补贴券发完为止,企业领取后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补贴比例:信息化服务中的财务信息化补贴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5%,其余的信息化服务补贴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0%;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审计和评估服务、法律服务和其他服务补贴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0%;信用服务补贴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5%。
  四、申领流程
  小微企业登录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报管理平台(fwq.smenx.com.cn)在线发布服务需求,多家服务机构响应需求,机构之间线上竞价磋商,企业选定签约服务机构,由运营单位审核定标后,企业在线申领补贴券,运营单位对企业申领信息进行初审,平台自动生成补贴券参考额度,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复审,复审通过后企业、服务机构、运营单位签订三方合同,服务完成后服务机构上传服务过程证明材料,企业对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签约服务机构申请结算等。
  签约服务机构名单、服务产品、申领流程、常见问答等详细信息请登录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报管理平台查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补贴券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领服务补贴券。同时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补贴券宣传推广和组织申领工作。
  (二)强化补贴券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宁夏中小在线资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运营单位,承担服务补贴券的发放、跟踪检查、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运营单位要做好发放工作的审核,对服务机构资质、申领企业条件和服务合同严格把关,同时做好验收等工作。
  (三)规范诚信服务。企业要按实际需要选择签约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合理申请和使用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与补贴券申领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合同双方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签约服务机构服务资格,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今后不得再次申领,已发放的服务补贴券作废。
  联系方式:
  服务补贴券运营单位:0951-96168 0951-5699329
  自治区工信厅创业和融资服务处:6363592   6363591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