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10:44:1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工信函〔2021〕128号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3号)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7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初审、五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复审、我厅复核、专家评审、信用记录查询、实地核查、征求意见、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及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宁夏昀启昕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等162户企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宁夏重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等48户企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服务和管理,依托自治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加快发展。
  被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小巨人”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助推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xls 

  2.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名单.xls

  3.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