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支持“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开展2024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按照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要求,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不再进行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连续经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事件。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
  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用于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检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各申报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入口登录,填报统计部门的107-1、107-2表格、《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定量评价自评表》(附件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说明(格式参照附件2)、申请报告等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各市初审:各市工信部门登录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初审确认,推荐符合专项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并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综合评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进行定量评价,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性评价,综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果(各占50%得分),对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实地抽查,最终形成审核意见。
 
  三、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按照要求在线填报和准备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所需证明材料能证明专项条件要求即可,不用全部纳入。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3号)请在自治区工信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nxetc.gov.cn/。
 
  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平台按期申报,企业于9月20日之前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www.smenx.com.cn网上申报,逾期不再补报,工信部门在9月24日前网上提交审核意见,并向自治区工信厅报送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
 
  联系人: 自治区工信厅科技处: 王建宁 0951-6363589
  技术支持: 胡杲杲 0951-5699328 96168
 
  附件:
  1.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定量评价自评表
 
  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说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定量评价自评表.docx
  附件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说明.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