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成本,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6号)的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征集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服务项目类别
(一)信息化服务。为企业提供标识解析、企业上云、数字化改造(软件部分)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数字化赋能服务,为企业提供研发、生产、运维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业APP开发服务,软件服务、财务信息化和软件定制开发等信息化服务。
(二)技术创新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试验试制、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设备共享、工业设计、品牌建设、标准研制等服务。
(三)投融资服务。为企业提供股权托管、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股权交易、股权估值等服务。
(四)知识产权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质押评估、交易评估等服务。不包括专利代理等相关服务。
(五)检测认证服务。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服务。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法定检测、产品质量抽检、环境检测等服务不在补贴券支持范围。
(六)营销策划服务。为企业提供宣传片制作、动画制作等服务,提供网络营销推广、电子商务运营、应用直播和短视频推广等服务。
二、签约服务机构条件
(一)在区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专业执业许可资格或相应服务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区内登记备案的区外专业服务机构的独立办事机构或合作机构。
(二)依法经营1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符合补贴券的支持服务事项,且具有开展相应业务资质及专业从业人员不低于 5人(以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为准),上年度营业收入 100万元(含)以上。
(三)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上年度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成功案例(非补贴券项目)不少于 50家(次),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级平台可直接成为签约机构。
三、征集流程
(一)材料提交。新申请签约服务机构按照附件 1、3、4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续签服务机构按照附件 2、3、4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务必于 2025年 2月 25 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制成 PDF格式)上传到在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平台(fwq.smenx.com.cn)。
(二)专家评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服务机构及对应的服务事项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审时间请关注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 www.smenx.com.cn)通知。
(三)名单公示。运营单位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签约服务机构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定后在自治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进行公示。
(四)签订协议。运营单位与签约服务机构签订统一的年度补贴券合作协议。
(五)服务项目发布。签约服务机构在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平台发布服务项目,公布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创业和融资服务处 0951-6363592
补贴券运营单位 周婧媛 18195172091 0951-5699329
联系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育成中心一期六号楼 5楼 512室
6、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