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4321”援外医疗队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十条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年来,宁夏不断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破旧立新、唯才是举,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服务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持续加大放权力度,创新职称评审方式、条件,突出能力业绩导向,破解企事业单位评聘难点,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截至目前,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36.5万人,较2017年的26.2万人增加10.3万人,增长39.3%。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国(宁夏)援外医疗队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宁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加大援外医疗队员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通知》聚焦宁夏援外医疗队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问题,从打破职数限制、拓宽评审条件、研修聘任优先等方面制定“4321”(即:四免除、三不限、两优先、一提前)优惠政策,进一步传递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援外医疗工作者的深切关怀与关心支持,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国家援外医疗事业。
“四免除”,即免除外语、继续教育、基层工作时间和业务能力考试要求。援外医疗队员参评高级职称对外语、继续教育学时学分不作要求,援外时间视同基层工作时间,培训和援外期间参评职称,免于业务能力考试、现场业绩答辩。
“三不限”,即不受论文篇数限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和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对论文数量不作硬性要求,援外期间撰写的专业学术文章或专业实践报告、病案病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等均可作为参评职称的依据;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职称,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获得国家表彰或获得受援国勋章荣誉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两优先”,即优先选派进修,优先推荐聘任。援外结束后,派出单位可优先安排到上级专业机构或出国(境)学习进修,并在科研课题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已聘任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可优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一提前”,即可提前一年参评高级职称。援外医疗队员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夫妻一起参加援外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可优先推荐选拔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
“4321”政策的实施,构筑起全方位服务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模式”,为宁夏援外医疗工作者安心履职、专注研究和投身实践注入了“新动力”,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助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贡献了“人社力量”。